Astanacat

星期五, 十一月 24, 2006

2048-8-4 “国际惯例“

今天偶然看到一句话:(罚没犬)自收容之日起7日内无人认领、领养的,按照国际惯例处理(具体是何惯例大家心知肚明了吧)。呵呵,这个时候想起国际惯例来了,只是不知他们会不会愿意花费银两象国际惯例那样“人道“处理了,恶心。
工作方面还没想好下一步如何走,一时半会儿肯定是脱身不得了。照理说不到两年的时间做一件这样的事也算是很好的磨练,关键是能否调动起自己应有的热情,这是至关重要的,也是我内心深处的一个大疙瘩。走着看吧。

在不知何处,祭不知何人




高级车

0 Comments:

发表评论

<< Home